僱主通常都是收到財務公司的信,才會發現工人姐姐向財務公司借錢。

如果工人正在處於合約期間,僱主應該把信件交還給工人即可(工人借錢屬於個人事務,只要佢還得起就得),可按自行意願與工人姐姐討論其財政狀況。

如果工人已經離職,只需提供入境處的终止合約證明給財務公司即可,財務公司會在工人姐姐的原藉地向她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