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April 15th, 2021|Categories: 僱主, 指南|Tags: , |

香港的僱用條例

聘請家庭傭工的要求

這些是您需要達到的基本要求:

  • 僱主必須是香港身份證持有人
  • 僱主需要提供地址證明(電費單,水費單,煤氣單),銀行帳單和稅收帳單不視為地址證明
  • 僱主需要提供收入證明,例如所得稅申報表P1&2或薪水為3個月的銀行賬單,或提供在過去六個月內的銀行存款為350,000港元或以上 – 每聘用一名家庭傭工。

信息提取自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s Guidebook for the Employment of Domestic Helper from Abroad.

香港入境事務處 – 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

香港標準僱傭合約

香港入境事務處唯一接受的僱傭合約是標準僱傭合約(ID407)。 此標準合約必須由僱主和外籍家庭傭工簽署。

請注意,合約不能從網上下載。 您必須在位於灣仔的入境事務處的外籍家庭傭工部門拿取合約正本。

請在這裡查看 勞工處的《標準僱傭合約》樣本。

標準僱傭合約》的主要規定是:

合約期:

合約期限為2年。 任何一方可以在1個月的通知期限內終止合約。 它不能延期:合約期滿後,同意繼續僱用的僱主和家庭傭工必須簽署並提交新的合約。

地點:

家庭傭工應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和居住。 僱主應為家庭傭工提供合適的家具。

職責:

傭工應該只處理僱主家中的家務。 違反此條款的當事人將違反《僱傭條例》,並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薪酬與支出:

僱主每月支付給家庭傭工的工資不能低於法定最低工資。 截至2019年9月,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為每月4,630港元。此外,僱主應每月向家庭傭工免費提供食物或提供食物津貼。 目前,每月的最低食物津貼為港幣1,121元。 僱主還應對家庭傭工的到達和離開所產生的費用和支出負責,包括免費往返於其原籍地和往返香港的費用。

閱讀更多: Potential Cost to Expect after Hiring a Domestic Helper

公眾假期和有薪年假:

傭工有權於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法定假日和 7 至 14 天的帶薪年假,具體取決於傭工為同一僱主所提供的服務時間。

所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對於任何不正確或過時的信息,我們概不負責。 法規可能會有所更改,雇主應向入境處和/或勞工處查詢最新信息。

詳情請瀏覽勞工處網頁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這是香港勞工處提供的一些有用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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