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October 18th, 2021|Categories: 僱主, 指南|Tags: , |

居住規則和變更居住地址

位置:居住規則

僱傭合約要求外籍家庭傭工必須在其工作的僱主住所裡居住。 僱主必須確保提供免費的“適當和擁有私密性的住宿”作為居住安排,但並未明確說明政府“合理”的確切含義,尤其是在房間大小方面以及作為其在公寓中的位置。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家庭傭工不得與異性同住一個房間,除非他們是孩子(請注意:他們不能是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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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居住地址

如果您已搬家,則需要更新家庭傭工僱用合約上的地址。 您應填寫“ 經修訂的住宿及家務安排”(ID407G)表格,並將其提交給入境處。

如果您要搬遷至房屋署轄下的一個住宅單位,則需要出示房屋署/的同意書,准許您的家庭傭工在該處居住 ,及租約協議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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