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完約 (Local Finished Contract), 終止合約 (Break/ Terminated Contract) 和海外/ 新申請 (Overseas/ Newly Apply) 的分別
“完成合約”表示家庭傭工完成了完整的兩年合約,“違約”表示家庭傭工更早地辭職,“終止合約”表示僱主解雇了家庭傭工。
對於入境處來說,這三種合約狀態的區別也具有不同的意義。
“完成合約”的家庭傭工可以申請延期逗留簽證,並在合同結束時延遲其年假,而“完成合約”的菲律賓工人,僱主也可以自己去處理新的招聘手續,而不用找中介公司處理。 “違約”或“終止合約”家庭傭工可以在入境事務處備案(有正當理由的終止合同除外),如果他們違反了合約或多次被終止,他們可能會在香港被拒絕簽發新的簽証。
家庭傭工的合同狀態和當前身處位置也將影響僱主的僱用成本以及處理簽證申請所需的時間。(機票,招聘手續不同)
完成合約
完成合約狀態表示該家庭傭工已經在香港完成了為期兩年的合約。 家庭傭工簽證結束前28天將被視為“完成合約”。 申請程序可以在上一份合約規定的工作簽證結束前一個月開始,也可以提早放行(完約)。
終止合約
終止合約狀態表示僱主在合約期內終止/解雇了傭工的合約(傭工尚未完成2年合約)。 被終止合約的家庭傭工可能會收到移民局的不良記錄。 如果他們的合約被多次終止,他們可能會被拒絕簽發新的簽証。
因正當理由而被解僱:僱主搬遷/財務問題/去世
並非所有終止的合約都是負面的。 有正當理由終止意味著由於以下三個原因去終止了家庭傭工的合約:
僱主搬遷:必須提供前僱主的推薦信。
僱主去世:必須提供證明。
僱主的財務原因:必須提供前僱主的推薦信。
有充分正當理由的終止合約可以像完成合約的家庭傭工一樣處理招聘手續。
違約
違約狀態表示該家庭傭工當前在香港,並且她不想繼續她的兩年合約。 違約的家庭傭工可能會收到移民局的不良記錄。 如果他們多次違反合約,他們可能會被拒絕簽証。
海外/新申請
海外僱用狀態意味著該家庭傭工當前不在香港。 如果家庭傭工位於他/她的祖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則他/她必須返回他/她的祖國辦理簽證手續才能來香港。(疫情其間有特別安排,請留意移民局最新資訊)
在helperfamily.com上,您可以過濾家庭傭工的當前合同狀態。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幫助,請通過幫助中心與我們聯繫。